关于给予BONSU OSEI开除学籍处分决定的公告
BONSU OSEI,男,学号20*****037,19**年11月出生,加纳国籍,护照号码G1***020,系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18级1班来华留学生。
BONSU OSEI因非法就业,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国际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院发〔2019〕131号)第二十四条第七款之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因为BONSU OSEI已离校且已被遣送出境,现通过学校网站以公告方式送达《关于给予BONSU OSEI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院发〔2021〕36号)(附件1)。如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后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国际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之规定,本公告期限为十日,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6901850
山东工商学院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