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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选拔2025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公派留学人员的通知

2024年12月02日 22:23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确定2024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获项目资助的通知》(留金欧〔2024〕19号)要求,学校将开展2025年度“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公派留学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公派留学院校及选派人员专业背景要求

1.留学院校: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经济大学;

2.选派专业方向: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

3.其他专业背景要申请访问学者或博士研究生者,请单独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选派计划

1.访问学者:2-4人,3-12个月;

2.博士研究生:6人,36-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4人,6个月(仅限我校应用经济学学科下在读硕士报名)

三、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外语水平符合选派要求,详见附件1。

四、各类别具体条件

1.访问学者: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博士研究生:须为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正式工作人员。研究生须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正式工作人员在相应工作岗位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 周岁,在职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须为我校应用经济学学科下在读硕士研究生,且出国学习时已经完成硕士一年级的学习;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五、资助内容

1.留基委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2.对于攻读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要求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2.提交材料:

1)《山东工商学院“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报名表》(附件2、附件3);

2)《山东工商学院“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初审表》(附件4);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已获得)。

注:申请访问学者的教师,如目前不符合公派外语要求,须参加2025年春季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

3.提交方式:

1)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请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金融学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西校区图书馆2213办公室;

金融学院:东校区二教2211办公室;

2)电子版材料请分别发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郝晓及金融学院侯涵内部邮箱。

七、咨询电话

关于留基委资助及报名要求,可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郝老师,6708673

关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经济大学留学及录取要求,可咨询金融学院侯老师,6919030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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