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韩国诚信女子大学、釜山外国语大学的相关协议,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资格审核等环节,拟确定我校外国语学院周娜、何逸璇、陈彤3名本科生作为2025年春季赴韩国学校交换生拟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五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话0535-6708673,邮箱837330373@qq.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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