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中的人员选拔办法及《关于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规定》(院发〔2018〕135号)要求,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同评审委员会开展了该项目选拔推荐及校内评审工作。通过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党政联席会(单位)研究,完成初步推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会同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人事处、金融学院,对推荐候选人的个人基本信息、申报条件、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了严格把关。
现将《山东工商学院2024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推荐人员(第二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至8月30日(五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话0535-6708673,邮箱837330373@qq.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