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日本广岛大学的相关协议,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资格审核、面试选拔等环节,拟确定马至昊、李亚轩、蹇巧玲3名本科生作为2023年秋季赴日本广岛大学交流学习拟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16日至3月22日(五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话0535-6901850,邮箱837330373@qq.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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