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关于选派外语、双语课教师定期出国进修的实施意见》(院发【2007】22号)和《山东工商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暂行规定》(院发【2010】64号)文件精神,学校开始进行2011年外语、双语课教师出国进修人员的选派工作。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学校下达的选派名额,推荐本单位出国进修人员,推荐名额如下:
1、外国语学院:2名
2、大学外语教学部:2名
3、双语课教师:2名(每个教学单位限推荐1人)
根据文件规定,申请人填写《山东工商学院教职工出国进修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院(部)签字批准、人事处审核后,于2011年11月12日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西校区17号楼,电话:670867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1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