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校联合培养计划”选派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出国留学的通知》(鲁外教函[2018]56号),2019年度山东省教育厅将选择20所高校开展“省校联合培养计划”,每校选派8人,留学时间为1年,省教育厅经费资助标准为每人5万元人民币,学校资助每年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项目执行期为3年。
选派教学科研人员所从事的教学科研相关学科须符合“一流学科建设”、“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十大产业建设”、“学校优势学科建设”工作需求。(详见附件
我校拟申报“省校联合培养计划”,请符合学科要求并有意参加该项目的学院,于12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发给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孙慈老师内部邮箱。
提交材料内容包括:
1. 学科参与“省校联合培养计划”的必要性;
2. 未来五年学科或专业人才培养规划。
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孙慈
联系电话:0535-6708673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校联合培养计划”选派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出国留学的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12月5日